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针对已被依法定罪但尚未被实际拘禁之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措施。因此,在我国,取保候审仅属于刑事法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类型,被采取此项措施并不意味着必然会面临牢狱之灾,亦不涉及采取何种形式的取保候审。最终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入狱服刑,还需根据案件的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