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诉讼程序将会终止或者其所应承受的刑事责任已经得到完全的解决。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出现有违反相应法规的行为,或者诉讼案件尚需后续审理,法院将依然享有更改强制措施的权力,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重新采取拘留措施。就取保候审期限而言,长达两年的时限届满之后,具体是否需要将被取保候审人重新羁押、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审判,都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策。因此,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收监,必须要根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