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电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若所获取到的电话录音手段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其方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这样的证据便无法被采纳为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之,如果电话录音的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范且未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