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基于若干严格设定之条件,患有重大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依然拥有申请获取保释等待审判的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口头陈述者,以及那些已经身患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而言,如果能够确保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的危险,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