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罪的立案准则:需具备相关的犯罪行为实际存在并且须对其进行刑事责任处罚。具体说来,这类罪行的犯罪事实意味着以出卖出卖为直接目的,实施了诸如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以及中转儿童等一系列行为。
同时,需要对刑事责任进行追究,指的则是非犯罪行为显著轻微或者涉及其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