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因打架导致犯罪的案件中,只要满足如下几个特定条件,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首先,被追究责任者的罪行属于可能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管制、剥夺公民权利的拘役或者附加刑范围之内;
其次,被追责者的罪行虽然可能触犯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条款,然而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再者,尽管被追责者的羁押期限已经期满,但相关案件尚未审结完毕,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