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抢劫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措施,此类拘留期限通常为14日左右,但最长不得超过37日。对于普通的刑事案件来说,整个诉讼程序所耗费的时间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侦查阶段,在此期间,被告人将面临最长为37日的刑事拘留,以及随后可能长达两个月的逮捕后的进一步侦查羁押;
其次是检察院公诉环节期,司法机构将会有1个月之久来展开相关工作;
最后是法院审判阶段,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通常为3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