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在我国刑法中,犯罪嫌疑人因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而被判处刑事禁令和罚金的量刑标准是明确的。具体而言,这种特殊的犯罪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行为且情节恶劣者;醉酒后驾车者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二、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情况下运输危险化学品,导致公共安全受到威胁,也将面临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此类违法者将面临如下三类刑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