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待到期限届满之际,当局将自动解除对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且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取保候审人及相关机构单位。在此期间,对应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若有再犯新罪等违法行为,有权依法立即撤销其取保候审,并执行关押措施。
2、如取保候审已有一年但尚未收到任何有关通知,您可采取向负责审批的司法部门提出询问寻求解答的途径。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期满后不会出现未予通知的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若当事人未能接获通知,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详情或等待进一步消息。若长时间仍无音讯,可能意味着案件已被撤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