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当在道路设施上进行行车驾驶时,出现了追逐竞驶的现象,情节极为恶劣者,或者在道路范围内饮酒后继续驾驶机动车,将被判处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刑法规定的条件下,当事人还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应遵循对于判刑更加严格的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在道路设施上驾驶机动车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事处罚:
(1)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2)在饮酒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