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涉及合同诈骗行为的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部门获知情况后,应履行法定职责启动立案程序。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收到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权限进行细致审查之后,将之确认为正式案件并展开侦查或审理工作的法律诉讼活动。关于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犯罪行为实施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审判和裁决。若实际情况表明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经向上级请示批准,亦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享有该项权力和职责。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对接到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依据管辖权限,立即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涉嫌犯罪的事实,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办;若经审查认为无明确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将相关理由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对此决定表示异议,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