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涉嫌犯罪者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这种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即将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节轻微罪犯;适用于那些已然被判定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倘若此前曾因某种原因被撤销过取保候审资格,那么在重新申请之时,就必须要充分考虑是否存在新的担保条件或充足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