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人身为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之职员,凭借其职务之便,将本应归属单位的财务据为已有,数额达到较大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侵占数额极为庞大,则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可能同时被剥夺回扣或违法所得等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当非法占有之金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时,须依法予以追责,并且此数额应累加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