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获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循这一程序设定的各项规定,且在整个过程中未曾触犯任何法律规定所要求负担的义务,那么他们通常是无需再度接受逮捕之处理的。在此阶段,他们必须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工作,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允许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或特定的活动范围,同时也不能有任何销毁、伪造证据的行为,更不能与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供,以确保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场。倘若在这段时间内表现良好,且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完成,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对其作出缓刑判决或者给予较轻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