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对于刑事拘留的被捕者,将被安置于当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刑事拘留,又被称为先行拘留,这是指公安部门在面对罪行严重应当逮捕的现行罪犯或重大疑似罪犯时,依法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旨在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并将其拘禁于看守所内进行监管。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经由委托的律师进行会面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访,但是可以为他们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亲属们则需要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望。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进行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而自立案侦查阶段开始,便允许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他们进行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