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盗取他人或公共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或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或者入户作案,或者携带着具有攻击性的工具进行盗窃的情况,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需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若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接受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2.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我们可以依据以下标准进行判断和认定: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而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况,同时也酌情考虑社会治安环境的优劣,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