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具备以下行为特征者,均可视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犯罪:敲诈勒索罪在客观层面上具体体现为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等多种手法,迫使被害人被迫交出财产。这些行径中的威胁或要挟方法有很多种,具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
首先,行为人会明确告知被害人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将会在未来某个时刻将之前所威胁的内容付诸实践;
其次,行为人会当面向被害人展示其有能力立即实施暴力行为,以此来威胁被害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最后,行为人会以未来将对被害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被害人在现场即刻交付财物。由此可见,对于敲诈勒索犯罪而言,行为人绝不可能通过立即实现威胁的内容来恐吓被害人,从而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正是该罪名与抢劫罪之间的显著区别所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