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无法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若盗窃金额高达三万人民币,则视为数额巨大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此类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在此种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其次,当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陷牢狱之灾,并且面临诸如管制、拘役甚至可能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严厉处罚时,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有权针对上述人员实行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的方案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方面的潜在风险,那么他们也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