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满七旬者依然可能遭到刑事拘留之对待。刑事拘留,乃是公安局对涉嫌构成犯罪之人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能使公安机构将犯罪嫌疑人押解至当地看守监管场所,进行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依据查证所得的证据资料作出相应的处置决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对老年人被拘留的适用条件加以明确的限制定义,仅规定若满足特定的法条要求,诸如犯罪嫌疑人年纪较长、身体状况欠佳或无法自理日常生活等情况,可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两种非羁押性的措施来替代传统的拘留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