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设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若行为人涉嫌违反刑法中关于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方面的规定,则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2)如果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也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3)若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4)当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