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批准取保候审后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若对此案已掌握充足的证据,依照法律流程将会移送至法院,由法院提起公诉;
其次,虽然从取保候审中解脱,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指控者必定能免除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关于此案的证据仍然不够明确或者尚未完成全面且合理的调查,相应的公安机构仍需继续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最后,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罪或事实存在模糊不清之处,那么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应将其予以释放。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到来之际,执行机关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知,由决定机关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之前,再次向执行机关发出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