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众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普遍设定为人民币2000元及其以上。
然而,为了更好地应对各类复杂的犯罪行为,国家还针对性地制定了立案追诉额度的规定。例如,当涉及到盗窃类的罪行时,只要个人非法获取或占用的财产数额累积达到700元便符合立案的基本要求;与之相对的,抢夺类的罪行则需涉案金额达到500元才能进入警方备案并展开深入调查。
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可能存在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享有依法实施临时性拘留的权力,通常情况下拘留的时间限定在17天内,如果遇到极其特殊的状况,最长可延迟至30日。若拘留期限届满之后仍然需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则可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延长拘留期限至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