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遇到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行而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亲之人有权立刻委托专门的律师作为其辩护代表介入此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会面交流。
此外,家属们也应当尽早前往看守所,为关押中的亲人送去必要的衣物、被褥以及适当的生活费等物质支持。需要明确的是,一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就意味着当事人可能涉及到了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协助,做好相应的法律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