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并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在进行刑事拘留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这一流程是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旨在保证拘留行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拘留证作为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法律依据,其主要功能在于证明拘留行为的合法授权。若无拘留证,公安机关将无法任意拘留任何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