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常见的法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多种形式。
然而,仅凭被告人口供而缺乏其他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及量刑处罚;同样地,若无被告人口供佐证其他充足且确凿无疑的证据,亦不足以对其定罪处罚。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实际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指国家、集体所有或公民个人所有的各类财物。
2.在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实现不当占有目的,实施了秘密盗窃数额较大或屡次偷盗公共财产之行为。
3.作为犯罪主体,本罪通常由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小型法人个体来承担。也就是说,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且有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依据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构成惯窃罪,但是随着1997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出台,惯窃罪的罪名已经被废除,因此,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4.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这种特定的犯罪意图,就不能够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例如,未经物主许可擅自借用其物品,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的行为,由于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所以也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