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危险驾驶的刑事惩治措施为:对涉案人员处以拘役之刑责,同时课以罚金的经济制裁。所谓“危险驾驶罪”乃是特指在道路环境下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涉及有追逐竞驶现象,且情节恶劣者;还有酗酒状态下驾车行驶的行为;以及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出额定载客人数,甚至超速行驶达到严重程度的案例;
此外还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且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