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可以被取消的。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任何违反相关规范的行为或因其情况需调整措施,原有的取保候审便可被撤销。
同时,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必须立即解除该项监管。
2、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遵守上述两条规定方面出现了问题,且已经支付了保证金,将视情节轻重,选择没收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在做出相应处罚后,还会责令违法者反省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甚至可能采取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对于那些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先对其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