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上海市,被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申请能否得到批准及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数额,主要是根据涉案人所触犯之罪行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来确定的,而非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字。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或检察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是否准予取保候审作出裁决。这一条款详细阐述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其中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情况等等。
至于具体的保证金数额,则需要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并最终决定,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此类事项并未设定统一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