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行经道路之上,如果存在如下状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将必须予以立案处理:
第一,如果有以赛车为目的的竞相追逐行为,并且情节恶劣不堪;
第二,如果驾驶员是处于酒精中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
第三,如果所驾驶的车辆担任了学校接送学生或者旅客运输任务,并且超过了额定乘员的最高上限,甚至严重超过了相关部门规定的最高时速标准;
第四,如果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