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刑事拘留应在案发地的专门看守所进行拘禁与关押。所谓刑事拘留,亦称之为先决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达到逮捕标准且应当进行逮捕的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在法律规定的紧急状态下,临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将其收押至专门看守所实行严密监管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经由委托的律师进行会面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探访,但是可以为其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家属们则需要耐心等待案件的最终判决并生效之后,方能进行探望。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并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而自立案侦查阶段伊始,便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在此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其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案件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