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假释:
首先,罪犯需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已服完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以上;
其次,罪犯若命终无期徒刑则需实际服刑至少十三年;
此外,罪犯须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同时确保其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罪犯不得为累犯,也不能是因法定的八种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