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1997年对我国刑法进行修订之际,交通肇事罪得以确立。
2.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系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因违背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酿成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在公共场合造成重大物品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
首先,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其次,该违法行为必须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该事故必须导致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既可以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