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并非必然会决定不予起诉。
然而,只有当所涉及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同时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时;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亡,追诉期已经届满;以及检察机关在补充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以支持提起公诉请求时;或是出于其他原因,才能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