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的确如此。在法院判决正式生效前的任意时间段内,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涉案人员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事责任的状况;
第二,预计将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但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重大危害的可能性;
第三,患者身患严重疾病;
第四,拘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依然未告结束,此时需要进行取保候审措施。
2、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