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进行裁定时,法官将充分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引发的不良后果、被告的认罪态度以及他或她是否曾经有过类似违法犯罪记录等。若被告曾有前科,那么法院通常会采取更加严格的判罚措施,以显示出其较大的潜在再犯风险。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依法可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应处以罚金。
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要由法官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最终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