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被认定触犯诽谤罪的行为,其追诉时效在法定情形下会有所调整:
首先,如被告被判处的最高法定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期限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五年内未予追究的,将不再实行追诉;
其次,若被告被判定的最高法定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行为发生后十年内未予追究的,也同样视为放弃追诉权;
再者,倘若被告被判定的最高法定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行为发生后十五年内未予追究的,同样视为放弃追诉权;
最后,对于被判定的最高法定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行为发生后二十年内未予追究的,同样视为放弃追诉权。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行为进行追诉的,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