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财产类别的第一种犯罪,即盗窃罪的认定依据主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依照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同时兼顾社会治安状况,在遵循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之内,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的执行数额标准。
然而,所确定的数额标准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如若发生在跨地区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盗窃行为,由于其盗窃地点难以寻获证据支持,因此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应参照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进行判断。
此外,如果盗窃的是诸如毒品之类的违禁物品,那么同样应该按照盗窃罪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具体量刑则需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