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刑事拘留的不良后果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倘若被判有罪,该名被告将会留下犯罪记录,这不仅对自身的未来发展造成阻碍,同时也会波及到其子女乃至孙辈今后的政治审查。
其次,若最终被法院判定为无辜者,那么此次的刑事拘留便不会作为个人历史记录而留存下来,对未来政治审查或后代的影响亦可得以避免。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措施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拘留证明文件。拘留之后,应于瞬间内将涉事人员移送至看守所关押,并确保最晚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除特殊情况,例如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待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