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刑事拘留,是由我国公安部门执行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常情况下,会被羁押于当地的看守所中进行严格管理。
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拘留行为都是在所谓的"监狱"里发生的。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监狱主要用于关押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在刑事拘留期间,由于涉案人员尚未经过法庭的公正审判,因此他们并不属于监狱的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