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犯下罪行。刑事拘留乃属于一种在刑事调查期间实施的强制性司法行为,若在调查过程中或调查结束后,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法律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便可决定撤销案件;而在将案件移交至公诉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之后,若公诉机关亦认为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法律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案件已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经由审判程序,法庭若判定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法律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可宣布其无罪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