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身负取保候审责任的公职人员,从法理层面对应视同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境、定期向司法管辖机构汇报自身司法动态、严禁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在案件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他们仍然可以继续从事日常工作,但是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若有违反上述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发生,则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以及重新收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