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治安猥亵案件撤销立案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如若发生的事件并无任何犯罪事实存在;
其次,当涉事者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生活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大时,并不被赋予视为犯罪;
再次,若已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
另外,经过国家特赦令免去其刑罚处罚;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身亡或其他法律明文规定不应追究其责任的情况出现等,都可以申请撤销此类案件。对于治安猥亵案件而言,这仅仅是指未达到可构成刑事犯罪的境界,所以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有人实施了猥亵他人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将面临5天至10天的拘留惩罚;而对于那些猥亵智力残疾人士、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会受到10天至15天的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