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法中,多次盗窃被定义为两年内实施了至少三次盗窃行为的情况,无论每次所涉财物价值如何,只要满足这个条件,都可以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当行为人屡次进行盗窃活动,或者在一起案件中的盗窃财物的总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时,他们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及罚款等刑罚。若盗窃财物的总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者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等更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