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便可申请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在特定情况下独立适用附加刑之情形;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或其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产生重大的社会危害性;
再者,在案件审理期间,若羁押期限已满,但相关事宜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为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如选择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担保,则在取保候审期间需按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而对于选择由他人提供保证人的方式作为担保的,则无需缴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