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将接受看守所的严格管控与法制教育、道德教诲以及关于尊重监规的教育;
同时,也有机会参与力所能及的体能训练。倘若公安机关判定某个已经被拘留的人员为严重案件的潜在罪犯,必须提起诉讼并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核批复,期限通常为自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核批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