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取保候审之担保金的退回过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公安机关起草并发布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同时向相关银行通告。
然后,被取保候审者便可凭借此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至相应的银行收取其应得的保证金;亦或,被取保候审者可选择委派其委托的律师代为领取该款项。
然而,若选择通过律师进行领取,则需向律师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