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若被法院判处刑事拘留,则该段期限通常为七个月左右。
然而,请注意,拘留与审判之间的具体时长往往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如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案件本身所涉及的复杂事实上的影响等,因此并无固定的期限可供参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后,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本级人民检察院递交提请审批逮捕书,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核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日期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此外,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