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进行法庭审理之前,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亲属和律师有权通过向相关司法执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等)提交申请,请求对其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其当事人并无逃逸之意,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任何威胁。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将由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执法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