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将嫌疑人置于本地看守所进行监禁。刑事拘留,也称为预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对罪行应当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于法定期限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将之拘留于看守所管理的一项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内,除了委托律师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人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嫌疑人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家属们则需要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自立案侦查阶段伊始,便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此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案件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