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看守所,作为一处专门羁押依法被逮捕以及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场所,其职能远不止拘押这一项。实际上,自逮捕之后,所有被认定为具有犯罪嫌疑的人士都将在此度过相应的羁押期。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刑事拘留乃是侦查机关对于涉案嫌犯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